關于第六屆“教學骨幹”評選情況及榮譽稱号使用的說明
各院(系、部)及相關單位:
學校第六屆“教學骨幹”評定工作于2011年10月20日開始,計劃到2011年11月結束,但由于處理反饋意見信息等特殊原因,評選結果的文件及榮譽證書的發布日期均推遲到了2012年3月。根據《關于印發< 教學骨幹評選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院教字[2005]69号)文件要求,“教學骨幹”每兩年評選一次,奇數年評選“教學骨幹”,偶數年評選“優秀教學獎”,及每屆“教學骨幹”都是評選當年12 月份發布結果的慣例,為便于統一“教學骨幹”稱号在評優評獎及職稱評定等工作中的使用,經研究,第六屆“教學骨幹”稱号的使用日期統一為2011年12月。
特此說明。
教務處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