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實驗室“三優”評比的通知
各二級院(系):
為推動學校本科教學實驗室建設與發展力度,調動廣大實驗室建設與管理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依據學校《實驗中心(室)工作規程》(校教字〔2013〕63号)的相關規定,對在實驗室建設與管理、實驗教學、實驗技術開發、實驗儀器性能開發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先進集體和個人予以表彰,請各院(系)按通知要求,認真做好本單位的評審與推薦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原則
本着“以評促建、以評促改、以評促管、共同提高”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推選愛崗敬業、責任心強、勇于奉獻、樂于創新的工作人員和管理規範、教學效果突出的典型實驗室,充分起到示範與引領作用。
二、評選範圍
1.優秀實驗室:學校認定、人事處備案、有正式批文的所有實驗室,參評實驗室須在實驗安全管理平台備案。
2.優秀實驗室主任、優秀實驗室工作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從事本崗位工作滿三年的專(兼)職工作人員。
三、評選條件
申報人員須是人事處崗位設置中的實驗室正、副主任及實驗室管理人員,并須在實驗安全管理平台備案。
1.優秀實驗室參見附件1。
2.優秀實驗室主任參見附件2。
3.優秀實驗室工作者參見附件3。
四、評選程序
1.個人自願申報。優秀實驗室主任、優秀實驗室工作者,須由本人提出申請,兼職人員隻限報1個崗位,所在單位依據評審條件進行量化打分并排序。
2.單位自評與推薦。各二級院(系)成立評審領導小組,依據學校評審原則和評審條件,制定本單位的評審細則,對本單位所屬的各個實驗室進行綜合評審推薦,對提出申請的個人進行量化排序。
3.材料評審。依據學校相關文件和評審條件要求,學校将組織相關專家對各二級單位推薦的優秀實驗室、優秀實驗室主任和優秀實驗室工作者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
4.現場評審。學校組織相關專家實地現場走訪、現場評審、現場評分。
五、評選結果
根據各二級院系推薦名單及學校評審情況,學校最後評出優秀實驗室、優秀實驗室主任、優秀實驗室工作者。
六、其他要求
1.材料要求:各申請材料應按照評審條件所涉及的主要項目進行填寫報送,内容屬實、簡明扼要、重點突出,可附圖表,為專家評審提供較直觀的佐證材料。
2.材料報送時間:請各二級院系于2023年12月4日前将附件4、附件5、附件6的紙質版經主管領導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後報送至教務處實踐教學科(秦皇島校區老樓2082房間),将電子版發送至實踐教學科郵箱:sjjx805130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