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第24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活動的通知
各院(系、部)及相關處室:
2021年9月12日至18日為第24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以下簡稱推普周)。《河北省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第七款第二款“每年9月為本省推廣普通話和推行規範漢字宣傳月”(以下簡稱“雙推月”)。現将秦皇島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轉發河北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等九部門《關于開展第 24 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活動的通知》(秦語函 [2021]2号)文件予以轉發,并結合我校實際,提出如下要求,請認真落實。
一、宣傳主題
2021年是中國共産黨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開局之年,各單位要認真落實國家、省關于開展24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的通知精神,圍繞 “普通話誦百年偉業,規範字寫時代新篇”這一主題,結合黨史學習教育、慶祝中國共産黨成立100周年“永遠跟黨走”群衆性主題宣傳教育活動等,廣泛深入開展形式多樣、内容豐富、特色鮮明的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傳承弘揚中華優秀語言文字相關活動。深入學習領會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做好推廣普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實全國語言文字會議決策部署,推進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營造全社會學習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良好氛圍,促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誦百年偉業,共寫時代新篇。
二、工作要求
各單位要将“推普周”宣傳活動與日常工作相結合,與語言文字工作督導評估相結合,與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結合。與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達标建設,與中華經典誦寫講等語言文字常規工作的銜接相融合。利用新媒體平台做好“推普周”和“雙推月”活動的宣傳報到,在校園内營造推廣普通話的良好氛圍。
三、主要活動安排
(一)宣傳國家和省語言文字相關法律法規 、方針政策和規範标準;宣傳新時代國家和省語言文字事業的主要任務;宣傳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與方言和繁體、異體字,與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與外國語言文字的關系。
(二)組織收聽收看中央省市電台、電視台勃發的“推普周”專題節目。
(三)結合我校建校80周年慶祝活動,組織開展适合學生特點的經典誦讀、演講、辯論、語言文字知識競賽、書法比賽等活動。提倡學校面向社會、社區尤其是面向城鎮農村,結合“推普助力鄉村振興”社會實踐志願服務活動開展宣傳。
(四)利用各種宣傳形式對“推普周”“雙推月”活動進行宣傳報道。
四、報送時間
請将各單位推普周活動方案及活動經費預算(原則上不超過1000元)于9月10日前報秦皇島校區教務科,同時領取推普周宣傳材料。活動結束後,将推普周活動的總結及圖片等相關資料分别以紙質和電子郵件的方式于2020年9月24前報秦皇島校區教務科。電子郵箱:jwczyp@126.com。
附件:1.河北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等九部門轉發《關于開展第24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活動的通知》
2.第24屆“推普周”活動彙總表
20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