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各單位:
接教育部辦公廳通知,第五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評選活動已開始。請我校各單位按照《第五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選獎勵辦法》要求,積極組織申報。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獎範圍
1、凡列入全國教育科學“十一五”“十二五”規劃的各級各類立項課題成果均可參評。
2、凡未列入全國教育科學“十一五”“十二五”規劃而公開發表出版的教育科研成果,或不宜公開發表和出版但被決策、管理部門采用的教育科研成果,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教育部司局、直屬單位、直屬高校推薦,也可參加此次評獎。
3、凡已獲國家優秀教學成果獎和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的成果不再參加本次評獎。
4、參評成果限定在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 日期間。
二、參評内容
1、已公開出版和發表的成果,包括著作、論文、研究報告、工具書、教材等(不包括論文集、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
2、不宜公開出版和發表,但已被決策、管理部門采用的咨詢報告等研究成果。
三、申報要求
1、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則上由第一作者進行申報。
2、系列叢書隻能以單本著作獨立參評。
3、多卷本專著整體申報參評,不能單卷參評。
4、本屆評獎采取個人申報與單位或組織推薦相結合的辦法,一個人隻限申報一項。
5、本屆優秀成果評選獎勵采取限額申報,學校将擇優推薦。
四、申報材料及要求
1、參評成果由申報者填寫《第五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申報評審書》,并附有關證明材料(包括獲獎證書複印件、成果重要影響及效果等證明)。同時在科研管理系統“我的獲獎”填報申報信息。
2、提交紙質《申報評審書》一式7份,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參評成果原件一份。電子版《申報評審書》和數據彙總表統一發送至郵箱:kfq_kyc@163.com。具體要求和表格見附件。
3、學校不受理個人申報,請二級單位務于6月28日前集中将申報材料統一報送到科研處。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及電話:王大江 8076155
附件:申報第五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材料
科研處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