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有關單位: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已公布了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通知及申報指南。請各有關單位組織相關人員按照通知要求申報,相關要求如下:
2023年自然科學基金委繼續全面實行無紙化申請,一律采用在線方式撰寫。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部分聯合基金項目等項目集中接收工作于3月20日16時截止。
一、項目申報
1.2023年度集中接收申請的項目類型包括: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部分聯合基金項目等。
2.2023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繼續全面實行無紙化申請。各類型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一律采用在線方式撰寫。申請人應在線提交電子申請書,并将有關證明信、推薦信和其他需要特别說明的材料,全部以電子掃描件上傳。依托單位隻需在線确認電子申請書及附件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申請材料;項目獲批準後,應将申請書的紙質簽字蓋章頁裝訂在《資助項目計劃書》最後,一并提交。簽字蓋章的信息須與電子申請書保持一緻。
二、申請人與主要參與者事項
1. 申請人應認真閱讀《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2023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相關類型項目管理辦法、《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财教〔2021〕177号,以下簡稱《資金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于2023年1月15日以後登錄科學基金網絡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按照各類型項目申請書的撰寫提綱及相關要求撰寫申請書。沒有信息系統賬号的申請人請向學校申請開戶。
2. 科學基金項目資金管理方式分為包幹制和預算制。2023年,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等實行經費包幹制,申請人在項目申請時無需編制預算。其餘類型項目實行預算制,申請人應當按照《資金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根據“目标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的基本原則,結合項目研究實際需要,認真如實編報項目預算。項目申請中有合作研究單位的,項目申請人和合作研究單位的主要參與者應當分别編報項目預算,經所在單位審核後由項目申請人彙總編制。
3. 申請人應提前通過信息系統邀請主要參與者在線填寫個人簡曆,并上傳由系統自動生成的主要參與者PDF版個人簡曆文件(注:切勿使用2022年生成的版本)。未按要求上傳主要參與者簡曆的将無法提交項目申請。對于個人簡曆中的代表性論文,應上傳公開發表的全文PDF電子版;代表性專著應上傳著作封面、摘要、目錄、版權頁等PDF掃描件。
4. 主要參與者中如有申請人所在依托單位以外的人員,其所在境内單位即被視為合作研究單位。合作研究單位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境外單位不視為合作研究單位。申請人應在線選擇或準确填寫主要參與者所在單位信息。
5. 2023年,對于非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作為申請人申請的面上項目、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地區科學基金項目、重點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基礎科學中心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和重大項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統結合項目類型自動生成,申請人不可更改。
6. 申請人應認真閱讀《指南》中限項申請規定。2023年,對于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調整其限項申請規定,作為申請人申請和作為項目負責人正在承擔的計入申請和承擔總數範圍的項目數合計限為1項,作為主要參與者申請和正在承擔的上述項目類型項目數合計限為2項,主要參與者承擔的2022年(含)以前批準資助的項目不計入申請和承擔項目總數,但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的計入,2023(含)以後批準的項目計入申請和承擔總數範圍;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基礎科學中心項目、國家重大科研儀器研制項目(部門推薦)與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科技創新2030—重大項目實施聯合限項。具體政策變化請參照《指南》限項申請規定。
7. 申請人在提交項目申請前,應就申請材料全部内容征得主要參與者和合作研究單位同意。
8. 申請人應确保提供的電子郵箱暢通有效,以便項目評審工作結束後能夠及時接收申請項目批準資助通或不予資助通知,以及專家評審意見的相關信息,否則由此引起的法律後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三、學校組織申報時間安排
1月4日2023年度項目申報啟動會。
1月20日前各單位組織、科研處協助開展重點項目申報線上指導工作。
1月30日前各單位(科研平台)組織、科研處參與邀請校内專家對本單位拟申報項目選題及研究内容進行論證。
2月10日各單位科研秘書統計本單位未開通賬号的申報人信息,科研處為申請人建立申報賬号。
2月15日前各單位(科研平台)組織,科研處參與邀請校外專家對拟申報項目進行選題及研究内容進行指導論證。
3月5日下午4點前各單位将紙質申報書一份(雙面打印)報送科研處。
3月6日-7日科研處對各單位科研秘書進行培訓,并對本單位申報書進行形式審查工作,完成後提簽字蓋章交紙質形式審查自查表一份。
3月8日-18日申請人根據修改意見修改并最後提交。
為最大程度減少格式問題,降低初篩率,請各單位及申請人嚴格按照申報計劃時間進行。
科研處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