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字〔2016〕31号
各學院、各單位:
第十五屆河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開始申報,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和條件: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的成果,我校為第一單位,我校教職工為第一作者。申報範圍、申報标準和其他相關内容參見附件1。
二、申報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1、凡參評一等獎者必須填寫參評等級,一等獎按作者申報等級評審,不降等參評。其他獎項不按作者申報等級評審,由評審委員會按評審程序和評獎标準評定。
2、申報論文、著作等基礎類研究成果時,應提交由河北省科學技術情報研究院出具的該研究成果的查新報告(下載附件3進行填寫并發送至郵箱hebeichaxin@163.com)。
3、申報調研報告、咨詢方案、對策建議等應用類成果時,須提交成果轉化應用的情況證明及采納、受益單位的有效佐證材料。
4、申報成果的署名均以出版、發表時的署名為準。集體署名或多人合作的成果,必須由第一作者申報。第一作者去世,由繼承人申報或由繼承人委托第二作者申報。申報的主研人員必須按版權頁的署名順序填寫。申報時所填寫的主研人員(含申報者),著作、研究報告不得超過5人,論文不得超過3人。與外省作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第一署名為本省作者的可以申報。
5、一位作者可獨立申報一項成果,與他人合作的成果可增報一項;獲獎成果每人原則上隻限一項(包括多人合作的成果)。
6、圍繞同一專題,第一作者相同,标題相同的系列論文可整體申報。但圍繞一個專題,标題不同的幾篇論文不能作為整體申報,隻能選擇其中的一篇論文申報。
7、個人同一專題有較強系統性輯集而成的論文集視同于學術專著,不屬同一專題的論文集不能以專著申報;公開出版的論文集不能以著作申報,可由作者按論文标準申報。著作中的章節不能單獨參評。
8、多卷本著作,須出齊後以整套申報,參評時間以最後一本著作出版日期為準;叢書以個人完成的獨立分卷、冊單獨申報。
9、不宜公開發表的成果,完成時間以轉化應用或采納證明的時間為準,須由作者單位推薦,上級領導機關批準加蓋公章方可申報。
10、申報譯著須提交中外兩種文本。非中文撰寫的公開出版發表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成果須提交原作品,并附中文譯文,篇幅較大的須附不超過2000字的中文内容提要。
11、申報表各項必須如實填寫,并填寫承諾書。經查實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其本屆至下屆的參評資格。已獲獎的,報省政府批準後予以撤銷,并追回獎金和證書。構成侵權行為的,要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材料及時間要求:
1.申報者需填寫《第十五屆河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申請表》(見附件2)一式3份,A4紙雙面打印,左側裝訂;成果2份(至少1份原件)、佐證材料2套,其中1套成果及佐證材料做匿名處理(成果中有關個人和單位信息必須隐去)。注:每項成果裝一個檔案袋(檔案袋打印封皮,封皮填寫第十五屆河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成果名稱、成果類别、姓名及單位)。
2. 所有申報材料由省評獎辦公室統一保存,不予退還。同時在學校科研管理系統中“我的獲獎”裡填寫獲獎申報信息,并經本單位審核通過,否則不予受理。
3.學校不受理個人申報,各學院、各單位請務必于2016年5月5日前将《申請書》、《查新報告》及相關申報材料統一報送科研處,同時将本單位的《申報彙總表》(見附件4)和《申請書》電子版一并發送郵箱:kfq_kyc@163.com。郵件題目“第十五屆河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級單位”。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及電話:王大江 8076155
附件:申報相關材料
科研處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