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組織部《關于向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組織選派黨建特派員的通知》,具體組織推薦相關事項和要求如下:
一.工作地區
海港區和開發區等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
二.選派範圍和時間要求
1、黨組織書記、組織委員、組織員優先選派。
2、選派時間為6個月左右,首批于2017年9月正式進入開展工作,每月入企入社時間不得少于4天。
3、具備條件:
(1) 政治素質高,黨性原則強,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論和組織協調能力。
(2) 熱愛黨建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
(3) 黨紀法規意識強,具有一定的市場經濟知識和經營管理知識。
(4) 三年以上黨齡,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請各單位高度重視,認真組織相關人員積極報名,學校将從報名人員中進行遴選。學校對于選派人員在評優評先給予優先考慮,并給予适當交通和通信補助。報名者需将《黨建特派員推薦表》填好後于8月31日12點前發至黨務秘書郵箱。
附件1:《中共秦皇島市委組織部關于向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組織選派黨建特派員的通知》
附件2:《黨建特派員推薦表》